国家局核名有哪些特点: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3、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 “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国家局名称核准条件:
国家局核名首先您要有1-3个备选字号
国家局核名其次您要确定好您的落户地址
国家局核名然后您要确定好您的股东
国家局核名您要确定好您的注册资金
国家局核名我们可以帮您做的:
同音不同字的疑难核名
红色禁用字号核名
冠以中国字号的核名
已核过名称修改股东
已核过名称修改地址
国家局核名的特点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符合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国家局核名港澳台算不算外资